期货实物交割指期货合约到期时,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,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。
商品期货交易一般采用实物交割制度。虽然最终进行实物交割的期货合约的比例非常小,但正是这极少量的实物交割将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联系起来,为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条件。
在期货市场上,实物交割是促使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趋向一致的制度保证。通过实物交割,期货、现货两个市场得以实现相互联动,期货价格最终与现货价格趋于一致,使期货市场真正发挥价格晴雨表的作用。
交割流程
(一) 第一交割日
买方申报意向。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,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。内容包括品种、牌号、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。
卖方交标准仓单。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。
(二) 第二交割日
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。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,按照“时间优先、数量取整、就近配对、统筹安排”的原则,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。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,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。
(三) 第三交割日
买方交款、取单。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: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。
卖方收款。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: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。
(四) 第四、五交割日
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