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的铁矿石期货合约规则显示,铁矿石期货最后交割日为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,最后交易日为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。这里需要提醒一下,是第10个交易日,而不是说月内的第十天。
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,大商所的品种是不能持仓进入交割月的,需要在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进行平仓处理。如果投资者没有自行平仓,而是持仓进入交割月,那么交易所就会对投资者的持仓进行强平处理,盈利归交易所所有,亏损自行承担。
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期货合约(适用于铁矿石I2205及以后合约)
交易品种 |
铁矿石 |
交易单位 |
100吨/手 |
报价单位 |
元(人民币)/吨 |
最小变动价位 |
0.5元/吨 |
涨跌停板幅度 |
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% |
合约月份 |
1、2、3、4、5、6、7、8、9、10、11、12月 |
交易时间 |
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~11:30,下午13:30~15:00,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|
最后交易日 |
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 |
最后交割日 |
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 |
交割等级 |
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交割质量标准(F/DCE I004-2021),可交割品牌和品牌升贴水由大连商品交易所另行规定。 |
交割地点 |
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指定交割仓库及指定交割地点 |
最低交易保证金 |
合约价值的5% |
交割方式 |
实物交割 |
交易代码 |
I |
上市交易所 |
大连商品交易所 |